不
不齿于人
bù chǐ yú rén
【释义】
齿:并列,引申为说到、提及。不齿于人指被人看不起,不屑与之同列,形容人品卑劣或行为可耻,遭到世人鄙视。
【出处】
《尚书·蔡仲之命》:“降霍叔于庶人,三年不齿。”——记载周公平定武庚叛乱后,将霍叔贬为庶民,三年内不与他同列,以示惩戒。后演变为“不齿于人”,指被人鄙视。
【例句】
- 他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,实在不齿于人。
- 一个不齿于人的人,很难在社会上立足。
- 那些造假售假的不法商贩,不齿于广大消费者。
- 叛徒不齿于人,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。
- 做人要讲诚信,否则将不齿于亲友,孤立无援。
【近义词】
不齿于人类、人所不齿、为人不齿、卑鄙无耻
【反义词】
受人尊敬、有口皆碑、德高望重、令人钦佩
【用法】
贬义成语。语法上常作谓语、定语,也可作补语。适用于批判、谴责的语境,多用于评价人品低劣、行为可耻而遭人唾弃的人或事。
【成语故事】
西周初年,周武王去世后,成王年幼,周公旦摄政。武王的弟弟管叔、蔡叔怀疑周公有篡位之心,便联合商纣王之子武庚发动叛乱。周公毅然东征,历经三年平定叛乱。事后,周公对参与叛乱的管叔、蔡叔、霍叔分别作了处置:管叔被杀,蔡叔被流放,霍叔被贬为庶人。周王还下令,三年之内不齿于霍叔,即不让他与贵族同列,以示惩罚。这件事记载于《尚书·蔡仲之命》,原文为“降霍叔于庶人,三年不齿”。后来,“不齿”逐渐演化为“不齿于人”,用来形容某人因品行恶劣而被人看不起,不屑与其为伍。